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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镇岐岭村造地增粮工程不种粮却种树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2-03 分类:新闻详情
(\\\"     6月27日,张小昌站在村后的成片香樟林前不停叹气。8年前,金溪县国土局挂牌施行“造地增粮富民工程”,村里有数百亩山地被纳入该工程,村民对这一工程也充满期待。但令人意外的是,“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并没有种上粮食,却被一家公司种植了千余亩经济林(香樟)。日前,记者赶赴当地调查。\\\")

6月27日,张小昌站在村后的成片香樟林前不停叹气。8年前,金溪县国土局挂牌施行“造地增粮富民工程”,村里有数百亩山地被纳入该工程,村民对这一工程也充满期待。但令人意外的是,“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并没有种上粮食,却被一家公司种植了千余亩经济林(香樟)。日前,记者赶赴当地调查。

造地增粮工程未种粮食
祖辈生活在金溪县合市镇岐岭村委会大桥村的张小昌,期待村后380亩山地得到开发,摆脱此前人多地少的贫困命运。
2007年下半年,张小昌与其他村民一样,听到了一个好消息,380亩山地将被规划使用,并将统一用来种植农作物,引导当地农民造地增粮。同年10月,由金溪县国土局负责挂牌的“造地增粮富民工程”文件正式下发。
张小昌表示,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后的旱地应发放到户。不过,在合市镇政府要求下,以村小组名义与镇政府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380亩山地以每亩每年5元的价格,统一交付给合市镇。
对这一做法,大桥村的村民起初并无异议。不过,自2009年起,张小昌等人却发现了怪事。在合市镇四个村委会共1200余亩的“造地增粮富民工程”田地里,没有栽种一颗粮食,漫山遍野却种植了香樟树。
张小昌等村民后来得知,金溪县国土局与一家林业公司签订了新开发旱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提供了这份加盖金溪县国土局公章的金溪县新开发旱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记者注意到,金溪县国土局作为发包方,江西省正邦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承包经营者,并确定了如下内容:正邦公司在新开发旱地内所种植农作物种类为油菜、花生、大豆、玉米、西瓜、葛、薯类、蔬菜等,如种植上述以外的农作物须事前提交书面报告,征得金溪县国土局同意后方可种植。合同还规定,正邦公司必须按照金溪县国土局规定要求种植农作物,如不符合农作物种植种类,金溪县国土局有权责成限期改正,如未能在规定期限改正,国土部门有权按违约处理,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价款和保证金不予退回。
而记者随后在合市镇岐岭村委会大桥村走访发现,迄今所有的“造地增粮富民工程”旱地,仍是大片大片长势良好的香樟林。
承包价与市场价相差悬殊
对于村民和知情人反映的问题,金溪县国土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人坦承确有此事。“江西省正邦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承包第一年,确实按照合同种植了农作物,但据说亏了本,后来就改种香樟树。”
既然合同规定“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必须种植农作物,为何允许正邦擅自改变种植性质?该负责人连连摇头表示,“企业经营出现困难,与其种植农作物一直亏损,还不如改种其他品种”。
记者了解到,江西正邦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是以每年每亩8元的拍卖价格,获得新开发旱地承包经营权。对此,有多名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林业公司与个体村民发生山土租赁关系,并从事经济林种植,每亩每年的价格动辄百元。“价格如此悬殊,不排除存在问题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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