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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九江八里湖新区“抢栽”狂潮的真相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4-09 分类:新闻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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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卉世界网11月9日消息:11月4日,记者接到市民报料称,随着九江八里湖新区、庐山区赛阳镇、九江县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陆续启动市政规划路等项目建设,从9月起,村民陆续在公路沿线的水田或者荒地上大规模抢种果树、培植苗圃或深挖水塘,以期获得更高的土地补偿款和青苗费,此风气正呈蔓延之势。记者随即前往八里湖新区和九江县沙河开发区现场进行了核实、调查。

现象一: 果树轻轻就能拔起

在八里湖新区,一名村民介绍,9月份测绘人员打桩画线之后,在八里湖新区规划一路、规划二路及九江县东泉路和规划路之间,有的田地一夜之间竟种满了橘树,移植过来的橘树生长期大都在3年以上,有的还加价让卖树的人连夜抢种好。有的村民地里现成的白菜也不要了,全部拔了种树,到现在还有人披星戴月种树。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八里湖新区和九江县之间的蛟滩村,这里正在进行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规划路、东泉路的施工建设,火热的施工现场就从村民的耕地间穿过。

在施工道路两边的田块中,记者发现有的田地里密密麻麻地种满了橘树,每棵橘子树之间的距离不到30厘米,一亩大约有400多棵。橘子树虽已有一人多高,但轻轻一拔,整株树便被拔出地面。记者看到树苗根部用草绳捆成的球状土仍在,草绳看上去还很结实,看来埋进土里的时间不长。

一村民说:“这些果苗是从外县移栽到这里的,还不到半个月。按照果园栽种要求,每亩田地最多种植110棵左右的果苗才利于果木生长,而现在地里种满了树,间距太小,不利于果树的生长。”

现象二:荒地急变鱼塘

在九江县沙河开发区蛟滩村,2005年“泰利”台风把截流河的堤坝冲垮之后,这里的部分田地也被冲毁,不宜耕种,有的地已经抛荒了几年。前不久,政府的征地通告出台后,村民们闻风开始挖塘修坝。在村前村后一口口新挖的鱼池里,记者发现一些死鱼苗漂浮在水面。一知情村民说:“新挖的鱼池水深不到1.5米,这么浅的水,鱼苗当然容易死掉。”

急于种树是为多得补偿款

为何这些村民如此急于整地种树、开挖鱼塘?记者在一份《九江县土地征收补偿方案》中看到,成片0.5亩以上且产生经济效益的果园、精养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地区最高标准可达3.1万元/亩,荒山、荒地、荒滩等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地区最高标准仅6100元/亩。按照用地的性质,土地补偿款不同,青苗费和附属物的补偿标准也不同。3年以上的苗圃苗木和果园果树将按实际评估价予以补偿。针对房前屋后零星经济林树种的补偿价格,树高1-1.5米的,每株补偿30元,树高1.5米以上的,每株补偿50元。

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村民一亩种植400株1.5米高橘树的苗圃,最高补偿可达到2万元,而一亩棉花地的青苗费为1000元,水田、蔬菜每亩的青苗费仅600-800元,相差甚远。

有村民告诉记者,这些树根本不是种的,而是草草地埋在这里,埋得越来越密,有的成了“篱笆”,就等待公路项目征地的人来评估,如果按照棵数清点,可以获得较高的赔偿。这些塘也挖在这里,到时好多得补偿款。

村民和执法队打游击

针对这种现象,当地政府部门如何认定,如何处置呢?

随即,记者来到九江县沙河经济开发区委员会,胡林森书记告诉记者,自从八里湖新区和九江县沙河经济开发区开展新城开发后,两地之间“两纵两横”的规划道路和蛟滩水利综合整治工程建设与日推进,附近地块的经济价值凸显。村民闻风开始大规模抢建抢种,希望以此获取拆迁补偿安置住房或征地补偿费用。这种现象在庐山区赛阳镇也存在。而且各个乡镇之间相互效仿,如不及时控制,将为征地补偿清算带来困难。

“按理说我们是支持农民改变土地性质增加收入,但是,种果园需要去林业局注册,鱼池需要去农业部门登记,到国土部门批准注册,据我们调查农民并没有在相关职能部门登记备案。我们担心有人蓄意套取政府征收土地费用。目前我们由村干部分区包组,乡执法大队代管,白天宣传,夜间巡逻,对农民突击种果树、突击挖鱼塘的行为进行制止。”

对此,九江县沙河经济开发区执法大队陈队长无奈地说:“村民经常和我们打‘游击’,村民违章建房需要挑灯夜战还比较好发现,而村民种树只借着月光便可开展,执法队员难以发现,经常会出现‘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竞相栽’的现象。昨天晚上我们就巡逻到12点,执法人员很辛苦,管控难度也很大。”现在,执法大队一边走村串户对村民做思想工作,发现有钩机挖塘,就及时制止;一边由执法部门和林业部门对移栽苗木进行检查。目前,执法大队已经查收了两车未经检疫就从外地运到沙河的苗木。

国土部门:改变用地性质要经相关部门批准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支队支队长吴华太接受记者电话采访称,基本农田不能挖鱼池,改变用地性质,需要有农业部门批准的项目考察报告。

按照国家制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三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l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林业部门:暂停发放部分城区范围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

市林业局局长张林生表示:虽然林业部门鼓励群众在不改变耕地性质的情况下,在便于运输、便于排水的地带,进行成片化、规模化的苗木花卉开发。但经济作物的种植需要一定技术含量和销路保证,否则不一定能达到增收的目的。林业部门对村民在零散地块种植经济作物,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的行为不予支持,将发现一起、制止一起。

目前,市林木种苗站已经就此现象,暂停了庐山区十里乡和五里乡等城区范围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

在九江县,当地政府已经安排执法部门对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住房原貌进行录像存档,避免农民恶意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的行为,并加大征地政策的宣传力度,避免农民盲目改种、扩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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