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深圳特区一体化已推进多年,但区域绿化不平衡现象仍十分明显。1月31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以下简称《绿化条例》)执法检查报告中获悉,今年深圳将适当向老城区、老旧小区绿化建设倾斜,逐步解决这一问题。
3年内所有古树名木将贴二维码标识牌
《绿化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1年多,执法检查组认为,围绕建设创建“世界级森林城市”“公园之城”和“世界著名花城”的目标,深圳已基本形成植物多样、绿量充沛、具有南亚热带海滨城市特色、整体水平达到全国一流的城市绿化格局。截止2017年10月底,深圳全市建成绿化覆盖总面积达38695公顷,绿化覆盖率达4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8.3平方米。建成各类公园921个,总面积达37194.2公顷,完成立体绿化70多万平方米。
其中,对于见证地方自然地理、具有很高的观赏和研究价值的古树名木,深圳已专门创建全市古树名木管养信息管理系统(古树地图)和二维码信息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和市民可以通过系统网站查询到每一棵古树名木详细资料,掌握其保护状况。经查实,深圳现有古树名木1608株,目前已有30株市管古树名木试装了有二维码的标识牌,未来3年内,将争取覆盖到全市所有的古树名木。
不过,报告也指出深圳绿化不平衡现象仍然明显,原特区外城区绿化相对滞后,绿地面积偏低。新建公园绿地离居民区较远,不能满足市民就近休闲娱乐的需求,老旧小区绿地建设投入不足,擅自占用小区绿地现象较为严重。此外,重复绿化现象时有发生,部分路段频繁更换绿植,和周围城市景观不尽协调。
“今年深圳将统筹全市绿化新格局,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布局和功能,尽快明确永久保护绿地范围,适当向老城区、老旧小区绿化建设倾斜,逐步解决绿化发展不平衡问题。”执法检查组说。
共享单车乱停放破坏绿化带现象增多
在检查中,执法检查组还发现,深圳现行有效涉及绿化执法的法律法规有《绿化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市容卫生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但由于《市容卫生条例》与《绿化条例》存在执法事项、行政处罚标准不一致的情况,导致基层执法人员对同一违法行为采用不同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对日常执法造成一定障碍,也容易引起行政复议案件产生。
另一方面,综合目前较多的侵占、破坏绿化带等绿化违法案件,基层执法人员反映,这些违法行为往往是突发的瞬间行为,难以取证和认定。特别是共享单车大量出现后,虽极大地便利了市民的出行,但其乱停放及侵占、损坏绿化带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因共享单车所有人、使用人与违法行为人不一定相同,违法行为人难以确认,违法处罚执行有难度。”
报告还指出,《绿化条例》相关条款要求市政府及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出台具体配套办法、规范和标准,但目前还有部分没有制定出来。“市民高度关注的绿化迁移尚无技术指引,立体绿化建设管养暂无标准可依,立体绿化与地面绿化折算办法有待出台,社会投资改造绿地、认种认养等方面的配套办法也滞后。”执法检查组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出台这些办法或指引,并提出发布全市绿化白皮书,向社会公布绿化资源状况及发展成果、发展规划等基本情况。
鼓励有条件的区建设小型树枝粉碎场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是,据初步测算,深圳每天产生的园林绿化废弃物超1000吨,但现仅有一家树枝粉碎场,承担了全市绿化废弃物70%以上的集中处理量(不计分散处理)。这些废弃树枝集中粉碎处理后,与城市生活污泥混合发酵制造有机肥,再用于日常绿化养护。但随着绿化面积不断扩大,绿化废弃物逐年增加,现有的树枝粉碎能力满足不了当前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需要,而树枝粉碎场扩建又面临着用地难、落地难、周边居民抵制等系列问题。
执法检查组建议,加快推进树枝粉碎场选址落地,对树枝粉碎场进行改造升级,并在有条件的区一级部门,建设小型树枝粉碎场或移动粉碎处理设施。同时,借鉴先进城市做法,充分利用公园的地下空间,就近就地收集绿化废弃物进行粉碎处理,并回用于公园管养中。